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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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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通用31篇)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

  原告:,男,x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x县人,公司职员,住xx市xx区x路,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女,XX年XX月XX日生,X族,XX店销售员,住XX市XX区/县XX镇XX村组,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判决原告享有座落于XX市XX区XX镇XX村X组的共有房屋一层的使用权,二层使用权归被告;

  三、双方平均分担共同债务大写陆万元整(60,000元);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 X日,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

  XX年X月和XX年XX月,双方共同修建了一栋两层楼房,共花费建设费用约14万元。

  其间,双方向被告亲友借款2.2万,向原告亲友借款约4万元。

  由于双方婚前接触时间少,互相了解不够,婚后又由于性格不合,爱好、志趣不一,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冲突,从而导致双方的感情日渐淡漠,最终形成了夫妻感情破裂、难以和好,无法维持现有婚姻的局面。

  x年8月初,被告与原告达成了口头离婚协议,并让原告搬家出去居住。然而,她至今未与原告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为妥善处理此事,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尽快判决如前所诉为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附:

  1、本诉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

  告:A,女,X岁,X族,农民,家住本市七星区X路号。

  诉讼代理人:,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C,男,X岁,X族,农民,家住本市雁山区X乡X村X组X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甲遗留房屋无继承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返还房屋一间,并停止入住;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堂嫂与堂弟关系。原告为甲长子媳妇,育有一子B,甲长子于x6年车祸身亡,之后原告承担着赡养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迈,无生活来源。被告为甲乙亲生次子,自幼被送养甲兄D收养。E为甲乙之女。x1年3月,甲离世,留下与乙共有房屋五间(位于市七星区X路X号),无遗嘱。甲死后,乙、原告、被告、B、E就房产归属发生争议,随后,在D的怂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间房中的一间。被告作为D的养子,未对甲履行赡养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无房屋继承权,现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1份

  具状人:

  x1年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3

  原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诉讼请求:

  1、要求四被告承担原告因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共计人民币881973元,其中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2、由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3日03时42分,被告某某某驾驶赣G02562号“乘龙”牌货车运载水泥管,由官渡区大板桥前往盘龙区石关村,原告某某某乘坐与副驾驶位置。被告某某某驾车延昆明市X003线由南向北行至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路段时,遇违章临时停放于路上的被告某某某驾驶的云A96007号货车,某某某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某某某临危发现避让不及,与某某某车相撞,原告某某某受重伤,腿部当场离断。事后查明,被告某某某驾驶赣G02562号“乘龙”牌货车超载,并且车辆超期未车检(车检有效期至20xx年6月)。本交通事故事后经过第六交警大队(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认定为被告被告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某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某某某无责任。

  原告某某某受伤后被120急救车送往五三三医院救治,而原告经济能力有限,致使无法得到最好救治,右腿截肢到大腿部,需要长期的护理,此处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及其家庭的巨大损失。后经云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 五(伍)级伤残,并且丧失劳动能力、后期医疗费用为4000元、伤残器具费鉴定为20xx0元(每3年换一次);经过本次事故,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原告某某某丧失了大部分劳动力,而家庭内有老父母需要其赡养,两子女需要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本案原告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伤残赔偿金:23236元×20年×60%=278832元

  2、住院医疗费:157716.44元

  3、护理费:120元×67天= 80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67天 = 6700 元;营养费:100元×67天= 6700元;此项共计:21440元

  4、交通住宿费:3761元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本项按被抚养人的住所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原告父母(母钱某某1938年6月3日出生,父沈某某1939年2月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2×0.6(2老人,75周岁以上)= 47250元;原告儿子沈某某(20xx年3月1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 ×0.6 = 23625元;原告女儿沈某(1999年10月26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3÷2×0.6 =14175元,本项合计:85050元(根据)

  6、误工损失费:(82772元÷12月÷21.75工作日)×187天 =59304元。(按照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772元计算,计算定残之日前一天)

  7、精神损失费:20xx0元

  8、司法鉴定费:2500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20xx0元×12=240000元(现年43岁,计算至75周岁,每3年换一次)

  10、残体火化费:370元

  11、律师代理费:13000元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881973元人民币。

  依据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对于上述赔偿总额,作为车主某某某提供的车辆未检测合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与被告某某某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被告某某某应该按照交通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次要责任对原告进行赔偿。

  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上述的总赔偿额,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与四被告就相关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只得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贵院能依法裁判,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具状人:付某

  X年X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4

  原告任,男,汉族, 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Q省X市xx区路x号x栋x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冯,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S省M市xx县xx乡xx村号,身份证号:,系交通肇事S解放牌重型货车驾驶员,电话。

  被告王,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S省T市xx区xx街x号号,系交通肇事S解放牌重型货车车主。电话。

  第三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省T市支公司,住所地:S省T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xx元、误工费xx元,护理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交通费xx元,处理交通事故费用xx元,车辆维修费xx元,以上共计x元;

  2、判令第三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省T市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及第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1月x日时分许,原告驾驶Q号小型轿车, 由F市驶往K县,当行至国道线KM时,与被告冯驾驶的S解放牌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和Q号车辆零部件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

  x年2月x日,K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K公交认字[]第00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驾驶人冯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为由,认定:驾驶员冯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员任无过错责任。

  被告王作为S解放牌重型货车车主及被告冯雇主,依法应当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查,交通肇事S解放牌重型货车已参加机动车辆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人是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省T市支公司,对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K县人民法院

  原告:

  x年4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5

  原告:王某,男,汉族,x年8月17日出生,住xx市东段72号开元小区2号楼。手机:

  被告:米某,女,汉族,x年5月19日出生,住x局友谊东路家属院,手机: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 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 二人共同财产均分;个人物品、影讯资料、证件归个人所有;

  三、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年8月16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相互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中发现被告性格、生活习惯、为人处世、对待亲人等方面差异很大;无法沟通,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导致感情日益淡薄。婚后被告经检查(因婚前一直拒绝进行妇科检查)发现患有妇科疾病加之其心理障碍,所以,从x年8月26日至今双方之间既无亲密行为,更无性生活。从婚后不同床居住,到x年8月被告离家至今,我们因感情不和实际分居已两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了。由于双方性格不和,被告常将“离婚”二字当口头禅,去年给原告母亲发短讯说“好合好散”要与我离婚(证据一),根据她提出的离婚要求,原告于x年10初起草了《离婚协议书》送交被告,但其故意拖延、不予表态,而其实际上在做着离婚准备,为达到离婚之目的,她却采取了先下手为强的如下行动:

  1、被告又将婚后家庭共同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原告方为与被告结婚,从装修新房、办婚事(含彩礼3万)已花费二十余万元,而今落个人财两空。婚前被告就将原告家的全部家具家电拉回她家,计有(海尔冰箱、松下洗衣机、东芝50寸背投电视机、格兰仕微波炉、美的饮水机、音响5.1声道、1.5米大床、1.0米小床、床垫、沙发、茶几、得意灶具、帅康抽烟机、西贵电热水器、落地窗帘等);婚后被告于 x年 8月25日当我不在家时,将我们新婚不久的夫妻共同财物非法转移一空(证据二)至今未归,据说是分两辆车运走的,包括:汽车(钥匙、发票、产权证)及婚房内的部分家电、家具(证据三)包括原告的身份证,不知去向,被告的行为实现了其金钱至上、物质第一的价值观。

  2、严重侵犯我的名誉权。被告为了达到离婚之目的,不惜采取造谣污蔑的手段,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我的名誉权和身心受到极大的损害,使我非常苦恼,抬不起头、说不起话,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被告的行为充分反映了她冷漠无情、损人利已的人生观。

  3、由于被告婚后对家庭极不负责的态度和其为所欲为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对我和家人(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造成不可弥补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原告实在无法忍受,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信心,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由于婚前彼此不够了解,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因双方的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差异,既无法共同生活,更无法建立感情。且被告亦多次提出离婚。为了使原告早日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某

  x年七月二十三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6

  原告:朱x,男,汉族,x6年3月27日生,

  住址:四川省兴文县大河苗 族x村组

  被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镇民生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3318元,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资共计2178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20691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伤继续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共计1000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鉴定费用735元。

  以上四个方面共计75314元,被告已支付29049元,还应支付46265元。

  五、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朱x于x5年10月入职被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木业有限公司,于x7年8月13日进行了企业变更登记),双方之间有着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x5年12月11日上午,原告朱松在上班期间工作时,被公司倒退的叉车压伤右腿,随即被送往榄核镇人民医院和何贤医院接受治疗。x6年7月24日,经xx区劳动局番劳社工认字[x6]第118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原告属于工伤。x6年4月3日,原告第一次治疗后出院(共住院114天),遵医嘱和公司安排休息,等待第二次手术治疗。x7年6月12日至x7年7月25日,原告朱松到何贤医院接受第二次手术治疗,共住院44天,两次住院共计158天。

  原告朱松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先后经xx区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和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两次鉴定,最后被确定为伤残捌级,医疗终结期共计11个月零4天。

  现在原告朱松在第二次手术出院后,同意在被告就原告的工伤进行合理赔偿后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原告朱松遵医嘱在一年之后还须进行一次取钢板内固定手术,需要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加上误工损失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5000元,因此被告在此次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一次性支付原告工伤继续治疗费和其它费用不低于10000元。

  综合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认为自己本案中应该得到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如下:

  1、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318元(30元/天70%158天)

  2、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期间工资21780元(工资标准按1089元/月计算,时间自x5年12月11日第一次住院开始,至x7年8月11日原告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之日止,共计20个月。即:1089元/月20月=21780元)

  3、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50元/天158天)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1089元/月10个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20691元(1089元/月19个月)

  6、工伤继续治疗费用10000元(医疗费5000元+护理费误工费5000元)

  7、劳动鉴定费用735元(由原告支付的,有票据凭证)。

  由于原告与被告就工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x7年8月,原告朱松向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7年11月12日作出了穗番劳仲字[x7]第2070号《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书对原告在仲裁申请中提出的: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工资;2、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3、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4、被告承担全部仲裁费用等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原告对此《仲裁裁决书》不服,认为该裁决书对原告的部份请求不予支持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理由是:1、原告在提起仲裁申请之前,双方未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在治疗期间和休息期间,公司未予安排工作,原告应同样享受工资待遇;2、原告朱松在两次住院期间,因都是手术治疗,生活无法自理,确需护理人员,因此被告单位应负责护理人员的工资,况且被告单位已认可应支付亲属护理费,并且已实际支付护理费4342元;3、原告在一年之后还必须做一次取内固定手术,在此次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一次性赔偿之后,原告已不便于再向被告索取有关费用。并且原告在本案中提起工伤继续治疗费用有医疗证明作为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对原告提出的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可以在本案中予以支持;4、本案的劳动鉴定费用和仲裁费用是依法应当由被告承担的。

  由于被告现在既不安排原告工作,又不合理支付工伤待遇,至使原告现在流落异乡,生活无着落。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告特予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早日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朱x

  20xx年12月4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7

  第一原告:张(系张之父),男,汉族,生于1947年8月29日,家住xx市临渭区某某花园。电话:

  第二原告:郭(系张之母),女,汉族,生于1952年3月6日,家住xx市临渭区某某花园。

  第三原告:白(系张之妻),女,汉族,生于生于1981年10月30日,家住陕西省xx市华县。电话:

  第四原告:张(系张之子),男,汉族,生于x3年9月14日,家住xx市临渭区。

  第一被告:田,男,42岁,家住xx市临渭区某某乡某某村东组。电话:

  第二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xx市路号xx大厦x层。

  第三被告: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系该公司经理

  地 址:陕西省xx市xx区某某大厦某某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 、请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丧葬费19521.5 元,死亡赔偿金80478.5元,车辆损失费x0元,共11x0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金x000元。以上共计31x0元。

  二 、请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84421.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22825.5,车辆损失40900元,车辆价格鉴定费1000元,共计:349147元。

  三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2年10月21日19时10分,田驾驶陕E**133小型客车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某路口与由北向南张驾驶的陕E**016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原告死亡,被告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即渭公交认字【x2】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无责任。

  死者张,生于 1978年 9月13 日,为某某局在岗职工,为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应为: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245元 20年= 364900元。

  丧葬费:x1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043元÷12个月6个月=19521.5 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张有儿子张,生于x3年9月14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18-9)÷2=620xx.5元。

  张是张父亲,生于x年8月29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15÷3=68915元。

  郭是张母亲,生于x年3月6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20÷3=91887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给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打击。只因目前国情和相关规定,所以仅酌情提出这一赔偿数额。

  x2年11月6日,原告收到xx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陕E**016的鉴定价格报告,鉴定该车事故损失价格为42900元。鉴定费为1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被告应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据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临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xx年*月**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8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

  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杨某

  20xx年XX月XX日

  附:本诉状副本1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9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 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市路与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 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 x6年6月18日,经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路交通事故致-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 (见证据2)。又于x6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 医院于x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

  1、本诉状副本 2 份。

  2、证据 10 份,共 13 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信息资料。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0

  原告,女,19xx年x月13日生,住,电话:

  被告男,x年xx月11日生,住,电话:

  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500元/月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年认识,x年3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颜宝庆。自x年认识原、被告均在打工 。

  由于原、被告结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尤其让原告难以接受的是,被告不认真工作,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部分时间泡在彩票点,从不教育孩子和操持家务。并且有家庭暴力,只要在外有什么不顺心的,对原告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原告的身心处于极度的压抑状态。这一切严重伤害了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原告特诉来贵院请求判决如诉所请 。

  此致

  xx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1

  原告:,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娅村小组,身份证号码:。电话:

  代理人:徐翠,重庆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26楼。电话: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号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被告:,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县郭家镇郭正路号附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案由:违约(运输合同)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现因双方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具状诉至贵院,望盼如所请。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2

  原 告:杨某,男,x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x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x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杨某

  x6年3月5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3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4

  原告:陈,性别:女,民族:汉,1971年2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xx省xx市xx街道xx村

  原告:陈,性别:男,民族:汉,1944年4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xx省xx市xx街道xx村

  被告:张,男,x年11月13日生,汉族,住xx市xx区文清路28号,身份证号码:

  被告: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xx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何,该公司经理。

  被告:南新源稀土荧光材料厂,住所地:xx县红金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廖,该厂厂长。(该厂可能已经注销,但该合伙企业承担无限经济责任公司),廖是合伙负责人。

  被告:廖,男,x年10月生,汉族,xx省xx市xx区人,住xx市西府隍庙背9号。

  被告: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东阳市xx镇.传真:

  法定代表人何,系该公司董事长。手机:

  被告:饶,男,成年,汉族,xx省xx市xx区人,住xx市环城路14号。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令张归还借款本金312万元,支付利息156万元,违约金4900万元,合计支付伍仟叁佰陆拾捌万元。

  或1:依法判令五被告连带清偿本金加利息及违约金的债权9950726.68元。

  2、 依法判令其它4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5368万元时)

  3、 本案诉讼费由5被告全部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3月5日,张向原告陈借现金500万元,并由蔡律师起草借款协议书,陈代陈签字后,借款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但至x年底,被告张恶意违约,伙同廖、饶、何共同策划了一起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恶意诉讼,头牌律师,理工大学教授违背职业道德,帮助张搞恶意诉讼,12月23日中院在查封陈多处时值370万元现值1000万元房产之后,又滥发民事裁定书,冻结了陈500万元借款。中院x年12月23日发出的()中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要求张协助执行下列项目:“冻结陈、陈在你处的股权转让款壹佰壹拾万元正(含股权转让款利息),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允许,禁止向陈、陈及他人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一个虚假诉讼标的只有80万元的官司财产保全需要那么多吗?说明这起虚假诉讼完全是为张想赖账服务的。

  x年1月7日,中院法官、温,明知法律却故意违反法律,对来代陈讨要约定还款付息的陈实施“突然袭击”,当面送达了虚假诉讼案的起诉书,传票和诉讼财产保全裁定,并进行长时间谈话,作了笔录,企图套取口供。在这起虚假诉讼案中,法官、温,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留下了张、廖、饶故意共同侵权损害原告和x公司合法正当权益的证据。1月7日当日在蔡xx办公室我批评了张,张说:“x年12月18日起诉状与他无关,是廖和东阳人想害陈,要搞死他”。当时蔡、马在场。我还在xx公司的起诉书上写了四句话:疑义相与析,奇文共欣尝,糊涂“何”,官司必自伤。x年1月7日用蔡律师的传真机,传真到何xx办公室。后来经过调查澄清,xx公司申请撤诉,损失了7758.5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8027元和一大笔律师费。是否还有与法院法官打交道的交际费,我不知道。

  《补充协议书》中陈与张明确约定:“若本协议得到切实履行,陈保证不追究张借款协议的违约责任。”从20xx年1月8日到今天,张没有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切实履行《补充协议书》,故陈仍有权按《借款协议书》的约定要求张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与张共同侵权的其它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为事发突然,陈那天心理压力很大,深感廖、张在xx办人情关系案的政治能量十分巨大,联想在中院已经打过的四个官司,几乎没有一个公正的判决,而且有的是中院法官故意判错的。深刻认识到中院某些法官“非常懂法但敢于违法”。其中承包合同官司当时还在xx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毫无音讯,谁都说没有希望,都说即使抗诉后,再审也很难胜诉,直到x年11月12日才终于有了纠错的()中民字第19号判决书,公正改判。所以,陈那天非常气愤,也非常悲观,忧虑这一实在反常的恶意诉讼之后还会有多少个恶意诉讼?为儿子陈忧心。

  x年1月7日在回xx省的火车上,陈与张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最终口头谈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蔡和马作为中间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张在蔡律师起草的协议上亲笔作了修改,蔡律师将张亲笔起草的协议稿传真给我办公室,然后我打电话给马表示同意,约定第二天传真至x公司请在那里的陈签字盖章,我第二天坐长途汽车去了东阳。也就是说,传真订立合同时,在,在,我在东阳。我看到的传真件是董事长何办公室转交给我的,我之所以这样做,我需要第一时间了解态度,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因为后来张及既不同意转让股权,也不肯还本付息结清债权。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开庭前,由于时任宁波市市长的毛光烈(现任xx省副省长)非法干扰司法,据说他亲笔书写的批示把xx市人民法院院长吓坏了。该案xx市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而是作出了中止审理的裁定。从此这笔债权拖了下来。

  张一个小老百姓,很难说动毛光烈冒天下之大不讳非法干预司法,我怀疑是“”有人给毛光烈打招呼,做了工作。

  因为蔡律师的语文水平不高或是太高,对“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有错误理解,后来又忘却初心故意曲解,又常常以法律权威自居,其对自已撰写的“协议书”真实意思的解读不准确,误导了“”,误导了“xx公司”,误导了张,或许不是故意的,但却给多方造成了严重后果,官司久拖不决,曲折反复。直到x年1月,“”终于认识到自已的错误,主动邀请被侵权七年的法定代表人陈到东阳市谈判,达成了和解协议,给了1000万元。陈认为事情了结了,很满意,但我很不满意。因为那次谈判我没有参与,没有将张债权义务一并处理好,且打包费太少,我为他设定的底线1500万元没有达到。由于法院确认协议有效,判决和执行非常偏面,甚至是明目张胆的违法,向张付了612万元,且什么都没有拿到,经过艰难诉讼,通过两个民事判决()民二初字第3号,()中民二终字第78号生效才确认了其中的300万元享有25%,股权但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拿到股权。另外的312万元26%股权再也不可能拿到了,只能主张债权本金及利息。x公司没有将陈xx500万元债权转让款记入账中,更没有付过陈一分钱了,好在是亲兄妹,没有打官司,但心里肯定不愉快。

  11月17日x公司决定将标的1000万元左右可主张债权转让给了陈和陈,踏上了更艰难更有希望的诉讼之路。我认为五被告这1000万元债权均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赔偿标准张和陈《借款协议书》约定的违约责任依然有效。请贵院认真审理、公正判决。

  诉请如上!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按蔡律师发明的惩罚性违约金约定计算,张至少应付陈xx4900万元违约金)。

  具状人:陈 陈

  x年11月17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5

  原 告:杨某,男,x年7月15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x年10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1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杨某

  X年X月X日

  附:本诉状副本1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6

  原告:李,男,1972年2月19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遵义县南白镇白龙社区六小区。

  身份号码:5221210,联系电话:,

  被告:黄,男,40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遵义县公安局干警,住遵义县南白镇西大街遵义县公安局家属楼。联系电话:

  被告:王,女,35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电线杆厂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原告借款30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利息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其中8万元从20年月日起算,10万元从本案起诉之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20年12月1日,被告黄宏在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红军街向原告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未约定还款期限。

  20年月日,被告黄在市红花岗区再次向原告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年月日前还款8万元,20年月日前还款7万元,月日前还款5万元。

  上述两笔借款发生后,原告仅收到被告黄还20年所借款项2万元。20年月日,原告向被告催告还款无果。此后,原告通过多种途径找被告催告还款,但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也未向原告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实现,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将面临无法实现的局面。因被告黄与王系夫妻关系,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欺间,所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对原告承担共同清偿的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关于不安抗辩权之规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20xx年六月十八日

  附:

  借条2份复印件;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7

  原告:A,女,X岁,X族,农民,家住本市七星区X路号。

  诉讼代理人:,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C,男,X岁,X族,农民,家住本市雁山区X乡X村X组X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甲遗留房屋无继承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返还房屋一间,并停止入住;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堂嫂与堂弟关系。原告为甲长子媳妇,育有一子B,甲长子于x6年车祸身亡,之后原告承担着赡养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迈,无生活来源。被告为甲乙亲生次子,自幼被送养甲兄D收养。E为甲乙之女。x1年3月,甲离世,留下与乙共有房屋五间(位于市七星区X路X号),无遗嘱。甲死后,乙、原告、被告、B、E就房产归属发生争议,随后,在D的怂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间房中的一间。被告作为D的养子,未对甲履行赡养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无房屋继承权,现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1份

  具状人:

  x1年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8

  原告:A,女, x年9月19日生,汉族,

  住址:略;电话:略 ;邮编:略

  被告:B,男,x年7月9日生,汉族,

  住址:略;电话:略 ;邮编:略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确认本案的《遗嘱》无效,并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本案遗产的折价款838200元;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本案是继承纠纷案。本案的被继承人是R。R出生于x年4月24日,死亡于x年12月3日。R死亡时的户口登记地为:xx市xx新区x路y弄z号404室。

  本案继承纠纷的争议的标的物是座落在xx市xx新区e路f弄g号1701室的房屋(下称系争房屋)。由于在R死亡时,系争房屋的权利人登记为R,因此系争房屋应当是被继承人R死亡时遗留的遗产。

  本案的原告是被继承人R的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R生前既未结婚,又未生育过子女。被继承人R的父亲叫D,D生于x年,死亡于x年。被继承人R的母亲叫M,生于x年12月5日,死亡于x年3月21日。因为被继承人R的父亲和母亲均先于R死亡,因此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R的遗产将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在D和M的生前,D和M共生育有两个子女,即,原告和R两人(其中,原告是姐姐,R是弟弟)。由于D和M只生育有两个子女,因此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原告,应当是R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本案的被告B并不是被继承人R的法定继承人。原告之所以要把B列为本案的被告,并要求其支付本案遗产的折价款,是基于以下的四项事实:

  (1)系争房屋已经由被告B一人继承。被告B是以受遗赠人的身份接受系争房屋这一遗产的。被告B有权接受遗赠的依据是一份既没有代书人签名,又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且是由他人以打印方式,而代书的《遗嘱》。这份代书遗嘱写道:“待我死亡后,上述房屋产权由B一人继承”(根据代书遗嘱内容,“上述房屋”是指系争房

  屋)。这一代书遗嘱所注明的年、月、日是x年11月26日。这就是说,这一立遗嘱日离立遗嘱人的死亡才六天。至于R是否在代书遗嘱上签名,xx市公证处在立遗嘱人立遗嘱以后的第五天,同时,又是立遗嘱人死亡日的前二天,即x年12月1日,才在其编号为()沪浦证字第7210号《遗嘱公证书》(下称7210号公证书)上追认性地证明说:R“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名”,但是却没有写明究竟是谁代书了这份关于遗赠的遗嘱。

  (2)x年2月8日,xx市公证处根据被告B的申请,又出具了其编号为()沪浦字第384号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下称384号公证书)。384号公证书证明说:“根据R的意愿,R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由遗嘱受益人B一人继承” (根据384号公证书内容,“上述遗产”是指系争房屋)。在384号公证书上,xx市公证处还捏造事实说:本处 “根据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所提供的未到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联系电话,向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了核实”。事实并非如此,原告是本案被继承人R的亲姐姐,被继承人R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原告从未接到过任何公证机构的要求核实的电话。

  (3)依据384号公证书和被告B的申请,x年3月15日,房地产登记处出具了权利人为被告B的系争房屋的新的《xx市房地产权证》。

  (4)x年11月22日,被告B又把系争房屋出卖给案外人W。其房地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38200元。

  基于以上的事实,原告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其理由如下:

  (1)作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原告是被继承人R的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或者,本案的遗嘱无效,那么被继承人R的遗产,包括系争房屋就可以由原告一人依法继承。

  (2)本案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这份由他人以打印方式,而代书的《遗嘱》,不具备法定的代书遗嘱的一切形式要件。对代书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然而,本案的《遗嘱》却是一份既没有代书人签名,又没有见证人签名,而只有遗嘱人签名的打印件,以致这份打印的《遗嘱》,究竟是由谁代书的,由谁见证的,都不得而知,更不要说,他们的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了。面对这样的一份代书遗嘱,谁敢确认其中的立遗嘱人的签名是真实的。

  对本案《遗嘱》中的立遗嘱人的签名,公证机构虽然出具了一份《遗嘱公证书》予以证明,但是这份《遗嘱公证书》又有什么证明作用呢?不要说,它仅仅是一份独立于《遗嘱》的文件,也不要说,这份公证文件晚于《遗嘱》整整五天,就是在这份迟到的独立的公证文件上,公证机构也没有写明究竟是谁代书了这份遗嘱,更没有遗嘱的代书人,遗嘱的其他见证人的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违法、草率、不负责任、视法律为儿戏,就是这份公证文件的根本属性。

  原告认为,作为一个法人,公证机构也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其公证行为,即,它的代书人,它的其他见证人也应当依法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而且,公证机构仅仅是一个证明单位。对代书遗嘱,我国继承法并没有给予公证机构以任何特权,而仅规定了一个限制性条款,即“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至于怎样办理,当然应当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不折不扣地予以办理,即,“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且,本案《遗嘱》的形式也不符合国家的《遗嘱公证细则》的具体规定。《遗嘱公证细则》第6条规定:“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本案的遗嘱公证并不是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的,而是只有一名公证人员在办理。参与办理此次公证的另一名人员是非公证员,其公证书上承认:是“本处工作人员H”。由于“H”是非公证员,因此“H”只能以见证人的身份参与公证。由于见证人依法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因此见证人“H”应当在本案的遗嘱上签名。然而,在本案的《遗嘱》上,见证人“H”未签名。很显然,本案的代书遗嘱只能无效。

  (3)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也是无效的。首先,因为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是基于本案的代书遗嘱而作出的,而本案的代书遗嘱无效,因此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当然也无效。其次,该《公证书》的出具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国家的《关于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指导意见》的第18条规定:“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出证前应以信函、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法定继承人,以了解他们观点”。由于申请继承的B,非被继承人R的法定继承人,其遗嘱继承又属于遗赠,且被继承人R还有法定继承人存在,因此公证机构理应谨慎处理本案的继承权公证,即,至少应当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出证前应以信函、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法定继承人,以了解他们观点”。然而,该公证书在其出证前,却从未以信函、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过原告,更未了解过原告的观点。相反,还要捏造事实地说:其“根据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所提供的未到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联系电话,向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了核实”。很显然,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无效。

  (4)因为本案的代书遗嘱及其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无效,而依据这无效的代书遗嘱及其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而取得的系争房屋,又被非法持有人被告B出卖给案外人W,因此被告B应当向作为合法的法定继承人的原告,返还本案遗产的折价款,即系争房屋的转让价款人民币838200元。

  鉴于以上的事实与理由,原告特向法院提出本案的诉讼。望法院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A

  x年2月 日

  相关知识

  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口头遗嘱怎么认定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19

  告人:,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象山县号

  身份证号码:330225000000000000

  被告人:,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象山县号

  身份证号码:330225000000000000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人归还向原告三次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x00.00元)。

  2、要求被告人支付原告约定的借款利息。

  3、要求被告人承担本次诉讼形成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付购房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配货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付会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因被告人丈夫与原告既是老亲、又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原告对于被告人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三次累计借款给被告人X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x00.00元)。

  原告与被告人在借款时口头约定,当原告急需要钱的时候,提前十五天告知被告人,被告人将按时归还所借的钱款。

  原告因经营资金紧张及归还他人借款的需要,于20xx年XX月XX日向被告人提出归还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x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原告与被告人双方约定20xx年XX月XX日归还。

  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人按时归还借款。被告人均以过几天就还甚至说没钱为由,不予归还。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为人原则。

  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为盼!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人亲笔所写的借条三张。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

  2、还款告知书三份

  3、借条复印件三份

  原告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0

  原告何,男,1x年5月28日生,汉族,XX县人,现住XX县S乡H村。

  被告夏,男,1xx年11月17日生,汉族,xx县人,住址XX县F镇G园……

  诉讼请求

  一、 要求被告夏偿还原告的借款伍万元(50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清偿时止。

  二、 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7年4月2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五万元,被告承诺原告于数日后归还,同时立下借据(见附件1)。一月后,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被告方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正当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故原告具状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何

  20xx年6月11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借条复印件2份;

  3、原告户籍证明1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1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 年 月 日生

  住所地: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 年 月 日生

  住所地: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 年 月 日生

  住所地: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 年 月 日生

  住所地:

  原审第三人:EEE,男,19 年 月 日生

  住所地:

  上诉人因与、及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x9年 月 日(x9)新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9)新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予以改判。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对上诉人提供的两份协议认识不足、定性不当。

  x9年2月19日、x9年2月23日,上诉人代表的利益共同体(即、EEE)与被上诉人所代表的利益共同体(即、)先后签署了两份协议。协议中“此后任何债权债务均由一人承担”、“同意退出”、“车队资产归一人所有”、“退出一方不再干预车队运作”等文字表述是协议双方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及要求退伙,与、EEE达成的退伙协议。

  一审法院虽然认识到上述两份协议实际是、及三人退伙的约定,但却没有结合我国有关合伙的法律规定对退伙协议有充分的认识和正确的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上述法律条款中的“应当包括”、“应当……结算”,说明了关于退伙的程序和步骤是一种强行性法律规范,在合伙人退伙时,合伙及合伙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结算、分割合伙财产。法院对此规范应当优先适用,而不能任由合伙人自行选择适用任意性方式进行退伙。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已经对包括合伙盈余在内的合伙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整体的结算,并最终分割出退伙财产份额。

  协议中“此后任何债权债务均由一人承担”、“同意退出”、“车队资产归一人所有”、“退出一方不再干预车队运作”等文字正是退伙之时合伙人在对以往合伙期间的经营行为及经营结果进行充分的权衡利弊后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所有合伙人对合伙期间的经济进行彻底清算后做出的公平选择。

  常人皆可理解退出合伙意味着丧失合伙人资格,被上诉人作为神智健全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会在明知合伙盈余未分配、未结算且未分割其应得的退伙财产的情况下便没有任何异议地签署并履行退伙协议,从而退出合伙?

  被上诉人一审起诉时提供了详细的《结算统计表》及费用明细(而这些关于支出、收入及盈余的数据,实际上正是被上诉人在合伙经营期间与上诉人核对账目时从上诉人的制作的合伙账目上摘抄而来),可见,在退伙之前,被上诉人对合伙盈余的数量及其是否已经分配显然十分清楚,退伙分割财产时,依法应当对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退伙时已经发生的且已经明确知道的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部的结算,对某项特别的财产或已经发生且已明知的债权债务暂不作处理的,应当在退伙协议中特别说明,没有特别说明的,应认定为退伙协议已对全部的合伙财产进行了结算、分割和处理。

  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正是已经预见到各方的权利义务大小(包括实际出资额)和经营风险(包括利润分配)问题才会慎重签署并履行了上述退伙协议,这一事实足以证明合伙人签署退伙协议之前已对合伙财产进行过整体的结算:或是盈余、债权与债务相抵扣,或是已知的债权债务为零且合伙盈余在退伙前已作了全部的分配,无论上述哪种情况,都会导致合伙财产中仅剩下四部客车。但是,这个分割结果正是合伙人内部之间在退伙时已经过结算所形成。

  而一审法院正是在退伙问题上出现了法律认识的不足,未认识到退伙协议是双方经过结算后的意思表示,退伙协议中合计金额¥290000元从法律上看应当是退伙分割的财产份额,却草率地认定“¥290000元仅代表所购车辆折价款”,未将退伙协议的签署及其履行完毕视为是该合伙已将包括盈余在内的退伙财产分割并付清且等三人已退出合伙的证明,而错误地得出结论:“因退伙协议中未涉及合伙盈余分配问题,故对上诉人主张的与被上诉人的合伙盈余已全部付清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既然退伙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又何来债的关系?一审法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作为判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由于一审法院审理中认定事实不清,对退伙协议不当的定性,导致审理时违背了证据规则,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供了两份退伙协议,经庭审查明该书面退伙协议是合伙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且该退伙协议业已履行完毕,依法应当认定退伙协议是被上诉人已退出合伙且整体合伙财产已经结算并付清退伙分割的财产的佐证,那么,上诉人对自己提出的与被上诉人合伙盈余已全部付清的抗辩意见已完成举证责任。

  一审法院不依据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转移的相关规定审理案件,却扮演起退伙结算的组织者,再次对合伙人之间在退伙前已经结算过的合伙财产进行了再次结算,而免除了被上诉人的举证责任,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一审法院的上述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违反证据规则,作出了不符合事实、颠倒黑白的判决,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并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x9年6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2

  原告:xx县宝x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xx县人民西路与为民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赵,主任。

  被告:xx县医院公司。

  住所地:xx县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x元、利息 x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加收50%顺延至实际还款日);

  2、判令被告按照原被告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办理抵押登记义务;

  3、判决被告不能按照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原告对拍卖、变卖被告抵押房地产价款优先受偿;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x元;

  5、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30日,被告与原告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从我社借款1笔金额x元,借款期限1年,以其享有合法权利的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提供抵押担保,并在抵押登记主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后因建设步行街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被拆迁,拆迁主管部门与被告达成协议,用即将建成的部分门面房置换进行补偿。20xx年4月14日,原告与被告就拆迁补偿门面房为贷款设定抵押的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书。该协议第二条约定“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房(在建的位于xx县城步行街中排北端东西各4间共8间)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代替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即被告)20xx年12月30日从乙方(即原告)的231万元贷款提供补充抵押。”该协议第四条约定“本协议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办理权利证书完毕之日起90日内,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该协议第七条约定:“甲方(即被告)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除另行提供相当价值财产抵押外,须向乙方(即原告)支付贷款金额0.1%的违约金。”

  后被告在20xx年底办理权利证书。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主张权利,被告既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也未按补充协议约定履行重新办理登记义务。

  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原被告所签补充协议合法有效,被告负有依照协议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定义务;被告违反双方补充协议约定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对于被告提供抵押的房产土地,依法具有优先受偿的法定权利。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zx年x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3

  原告:梁某,女,1x年3月1x日出生,汉族

  住址:xx市xx区垡头园3 号楼1单元X室.

  电话(律师):1

  被告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中纺街

  电话:

  被告二:电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丰台区马家堡路

  电话: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求法院判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电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原告误工费14x3x元、护理费x4xx元,交通费12x元,营养费x元,精神损害赔偿1x元。

  二、 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具体赔偿数额待伤残等级司法鉴定后再行确定)。

  三、 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眼镜损失2x元。

  四、 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手镯损失(赔偿数额最终以评估结果确定)

  五、 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xx市xx区园号楼X单元X室.的住户,X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即本案被告一,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从事物业服务过程中,将电梯的监控、维护及保养委托给电梯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二,以下简称“电梯公司”)管理。

  x2年3月3x日下午四点,原告买菜回家乘坐电梯,在原告进入电梯后按完楼层x层,电梯上行到x层后电梯门并未打开,之后电梯随即下沉,后原告拨打了电梯求救电话,一位接电话的服务人员告诉原告,她早已知道电梯已经坏了,只是还没有报修,并说一会有人来帮我开门。但电梯到达负二层后,门突然打开,迫于危险状态的原告从电梯中往外走,但刚要踏出电梯门时即被门口的台阶绊倒,导致原告摔伤。原告拨打了电梯的负责人王某电话后,被被告送往协和医院,后经过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右膝软组织伤。鼻背部轻微皮肤搓裂伤,鼻背软组织稍肿胀,鼻中隔右侧偏曲。右眼上下肿胀,青紫,皮肤擦伤。当晚原告在协和医院进行了正骨治疗及其他治疗后即出院回家休养。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被告二承担,同时被告二亦同意愿意愿意赔偿相应损失。原告摔伤时的财物损失为眼镜一副、手镯一个。在原告x月4日复查后与被告协商具体赔偿数额问题时,两被告却相互推诿并拒绝赔偿。

  原告认为被告的作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及电梯维护部门,理应提供安全到位的设施设备及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被告物业公司及电梯公司在电梯出现故障问题的情况下,即没有封梯进行维修,又没有向业主发出警告标示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在原告被困电梯过程中,被告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如何脱险及地下二层的地面结构现状,进而导致了原告被摔伤的严重损害后果,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赔偿时,二被告却相互推诿,为此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具状人:

  x2年x月21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4

  原告一:黄某某,男,汉族,x0年9月10日出生,住所:湖南省XX县XX镇XX村X组。

  原告二:王某某,男,汉族,x2年1月28日出生,住所:湖南省XX县XX乡X村X组。

  被告:刘某某,男,汉族,X月16日出生,住所:广东省XX市XX镇管理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双方解除合伙关系;

  2、请求判令分割原、被告合伙期间的共同财产;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x9年9月初原、被告双方协商共同经营货车,在XX市码头内承揽运输业务,赚取运输利润。原告于x9年11月15日购置货车一辆,并于x9年11月16日与被告签订《个人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1、双方共同经营XX市码头内的周转运输,共计出资x000元人民币(实为购车款),约定双方各出资百分之五十;因被告资金不足,被告出资部分全由原告垫付。2、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3、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按1:1承担。

  经营期间,被告对合伙事务不闻不问,拒绝参与经营,拒绝劳动,只是一味索取利润。因被告的不作为,导致合伙期间迭连亏损,为办理合伙事宜的合理开支以及对合伙财产的维修所需费用全部都是由原告支付,被告一直拒绝支付。合伙期间经营状况每况日下,加之无周转资金,被告的不作为、漠不关心的态度,严重违法了协议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经营理念,给其他合伙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的所作所为,已经破坏了双方的信用基础,无继续合伙的必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第一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x0年1月 8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5

  原告:x有限公司

  住所: 厦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王某

  被告:段某,女,汉族,1xx1年**月**日出生,住址:*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7年4月*日至x年x月*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民币4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5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

  事实与理由: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x年x月*日,广东和深圳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三、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x年度年终奖没有法律依据。年终奖是由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表现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原告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原告不给已离职的被告发放年终奖并无不当。况且,被告x年*月离职,原告的年度经营业绩如何还未核算,也不可能核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的数额,从而也不可能发放年终奖。在职员工一年中发生缺勤都有可能无权享受年终奖,当年离职的员工怎么可能还有权享受当年的年终奖呢?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有限公司

  (盖章)

  x0年*月*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6

  原告:胡,女,汉族,x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 现住:广州市*3x1房,电话:

  被告: 蔡,男,汉族,x年1月x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x1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x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x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x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x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x年x月22日至x3年2月1x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x3x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x3x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万(陆万元整)。截止x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x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x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x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x4x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x3年4月3x日之前还款x元整,第二期x3年x月1x日还款4x元整,第三期x3年x月3x日归还3x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x3年x月3x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 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7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x市路,邮政编码:

  电话:(xx51)5+++ 5x41+++

  负责人:林++++,职务经理

  被告:熊

  住所:xx市xx区xx乡xx村组号

  电话:15xx51x2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x元;

  2、判令被告支付滞纳金23,x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年x月22日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全站仪和++++铝合金脚架等配件,总价款2x,x元。合同约定,被告在x年x月25日付清货款。还约定逾期付款时,按1%/天支付滞纳金。被告熊于x年x月22日收取了全部合同标的物并出具签字盖章的《合同货品签收单》。

  原告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根据《合同法》1xx条、114条应当承担支付价款和支付违约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支付货款23,x元,还应按合同支付逾期滞纳金23,x元(已经大幅减少),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xx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致

  xx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分公司

  负责人:

  x年六月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3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8

  原告:xx市X房地产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X,职务:总经理

  住址:xx市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号房。

  被告:罗X,男,汉族,x年8月25日出生,住址x市xx区中山南路号,身份证号码:45080319xx。

  原告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不服xx市劳动从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12月30日作出的南劳人仲裁字()第1424号仲裁裁决书,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年2月15日至x年9月1日的工资91620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年2月15日至x年5月21日期间奖励13000元;

  3、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因拖欠劳动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26065元;

  4、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年2月15日至x年2月15日任职期间的提成款3870元;

  5、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10000元;

  6、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因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9000元;

  7、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市劳动从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12月30日作出的南劳人仲裁字()第1424号仲裁裁决书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x年6月至x年9月1日的工资40124元是错误的。原告从不拖欠被告工资,因而无须再支付其工资。

  1、被告到原告处工作后,原告安排被告负责原告与贺州市XX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销售的“恒康嘉园”项目工作。在该项目工作期间,被告的工资已经全部由原告的合作方贺州市XX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给了被告。

  2、x年2月17日被告主动向原告提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时,仅仅是因为“劳动合同关系于x年2月15日到期,本人因个人原因,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这一主动的申请,足以说明,被告离职时,双方之间的劳动报酬以及工作交接等等全部劳动关系已经全部结清。原告不可能存在拖欠被告劳动报酬的事实。

  3、在被告发给原告的工作邮件中,被告在x年10月、11月的邮件中明确称,工服费用500元上月开始已扣250元。这一邮件,足以说明,原告已经全部发放工资给被告。如果未发放工资,怎么可能有“工服费用500元上月开始已扣250元”?!没有发,就没有扣!有了扣,才有了发!这既是基本的事实,也是基本的逻辑!

  4、被告从x年2月15日至x年2月17日被告主动向原告提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的整个36个月的工作期间,被告不可能在没有领取到工资的情况下像做牛做马一样为原告工作。另外,在长达36个月的工作期间,被告不可能在原告仅仅发放最后6、7个月的工资的情况下,一点怨言都没有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如果说原告未发放过工资给被告,那么,这些基本的事实就完全不符合常理,完全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5、仲裁裁决计算被告x年6月至x年9月1日的工资40124元缺乏事实依据。这个数额无从算起。如果仲裁裁决所计算的工资数额来源于双方之间的工作邮件,那么,仲裁裁决在采用证据时就违背了有关证据规则,明显偏袒了被告。这样的裁决,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二、因为原告已经全部支付了被告的工资,因此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因而无须支付被告经济补偿金10031元。

  三、在原告承诺给被告的项目红利的奖励中,原告支付红利保底13000元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项目完成结算当日支付”。

  但是,在本案中,被告所负责的“恒康嘉园”项目的销售没有完成,且还与合作方产生了矛盾,至今根本就无法结算,被告根本上就达不到获得红利的条件。因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奖励13000元。

  四、原告无须支付被告提成款差额3870元。仲裁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提成款差额387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为了查明本案的具体事实,公正审理本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特起诉,恳请法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市X房地产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1 月 20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29

  原告:,女,汉族,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市XX区楼号。身份证号:

  被告:,女,汉族,XX岁,现住XX市XX区楼号。联系电话:

  被告:,女,汉族,XX岁,住址XX市XX区楼号。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XX市XX区楼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三被告搬出位于XX市XX区楼号的房屋,停止对原告所有权和居住权的侵害,排除对原告正常居住和生活的妨碍。

  事实和理由:

  被告与被告系姐妹关系,被告与被告系夫妻关系。原告与系夫妻关系,二人的婚姻为后结合婚姻,被告与系与前妻所生之女。原告与于1977年2月27日结婚,结婚时被告、均已成年。

  原告与丈夫于1998年购买了位于XX市XX区楼号的房屋,并一直居住至今。于x2年4月19日病逝。病逝后、三被告不念其父与原告共同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感情,为占有上述房屋强行搬入该房屋居住,并要求原告搬出房屋。三被告经常对原告进行辱骂和殴打,有时还将原告反锁在门外,不让原告进屋休息,给原告的身体上和精神上带来巨大的伤害。

  面对被告的辱骂、殴打和无理要求,原告多次拨打110求助,公安民警多次出警解决,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出面指责三被告,让三被告搬回自己原来的住所,但三被告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变本加厉虐待原告。原告是一个75岁的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不起三被告如此惨无人道的折腾,故诉诸法律,寻求公力救济。

  原告认为,位于XX市XX区楼号的房屋系原告与丈夫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且原告自购买该房屋后一直在该房屋居住至今,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条之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被告的非法搬入侵害了原告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被告的非法行为及无理 要求妨碍了原告的居住权,被告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搬出系争房屋;又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之规定,被告对原告的辱骂和殴打侵害了原告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原告诉请,实现公平正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30

  原告: ,男,汉族, 年 月出生,个体,住址: 市 路 号

  被告: ,男,汉族, 年 月出生,个体,住 市 区 街 号

  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依法偿还 元欠款及相应的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曾经做 生意。至 年 月 日,被告共欠原告人民币 万元货款,被告出据欠条一张。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偿还,被告曾答应还款,但是被告迟迟没有行动。原告无奈,委托律师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陆陆续续归还 元现金,以货抵欠款 元,共计还款人民币 元整,至今尚欠 元未归还。

  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具状起诉,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文 篇31

  原告:程,男,汉族,19xx年2月28日出生,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65号804房,身份证号码:。

  被告:郭,男,汉族,19xx年5月24日,住址:广州市白云区五巷6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陆,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250000元及支付其利息(自立案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3日,被告郭因生意周转不灵向原告程借款人民币250000元,时至今日,经原告多次致电催促且被告多次不接电话,被告均不愿出面解决问题,又不返还原告借款。故原告特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250000元及利息。

  此致

  广州市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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