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遗失公告(精选3篇) 证件遗失公告 篇1 某某某人遗失第二(或一)代居民身份证,证号:36232,自本声明发布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证件遗失公告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纳税人报告的遗失证件予以公告,并声明作废。 纳税人证件遗失状况: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遗失证件名称 1 星月健康服务部 《税务登记证》(副本) 2 行思婴童用品店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蒲先中酸菜鱼餐馆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x周文谊猪肉店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龙华锦达贸易商行 《税务登记证》(副本) 6 龙华如意小厨餐饮店 x1 《税务登记证》(正本) xx办税服务厅 x年4月17日 证件遗失公告 篇3 方立户座落黄山区龙井东路北侧(龙北小区55幢)黄国用(20xx)第1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慎遗失,并于20xx年12月12日在黄山日报登报声明作废。现公告补证,公告期限(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1月8日),公告期内无异议,期满后将补发方立户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特此公告。 年月日
|